洛陽高新區管委會
關于給予周迎輝行政記過處分的決定
洛開〔2019〕7號
孫旗屯鄉,區屬各有關單位:
周迎輝,男,1973年8月出生,漢族,河南洛陽人,高中文化程度,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。1998年5月至今,擔任孫旗屯鄉人民政府經濟發展辦公室副主任。
3月4日,省生態環境廳洛陽調研組對我區環境污染問題進行實地調研,發現孫旗屯鄉人民政府涉及環境污染問題3類14個,其中,固體廢物問題1個,散亂污企業問題11個,其他問題2個。
周迎輝作為孫旗屯鄉環保攻堅分包責任人,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,根據《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》第二十條、《河南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,經區管委會2019年3月6日會議研究,決定給予周迎輝行政記過處分,處分期限12個月。
本決定自2019年3月6日起生效。若對本決定不服,可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區管委會申請復查。
2019年3月6日